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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创环境公益诉讼新模式 基金会任诉讼主体

2015-05-17 10:35:26 | 发布者: 来源:新快报 | 查看: 2282

5月5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天河区环保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签署全省首个环境公益诉讼三方协议,以后个人或者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会得到“政府”资源的支持。由起诉人、检察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联动的诉讼新模式是全省首创。“类似西江镉污染,受影响的普通市民,如果要维权,要经过非常复杂的过程,比如需要专业对环境进行检测,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金钱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如果其中涉及到样本检测,则需要更大投入,三方协议的出现,这种影响公众的环境事件,将可以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政府部门支持,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出任诉讼主体。”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常务副理事长袁征告诉记者。袁征表示,如果受影响的只有少数人或几户人家,可通过正常渠道向环保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人群大,比如整个区域的人受影响,需要对污染源进行取证、认定的,则可以求助于相关的环保基金,由基金出面作为诉讼主体,重要的职能部门环保局、检察院提供专业强有力的支持,将可以对污染环境企业打出一记重拳,起到重量级的威慑作用。 (来源:新快报|201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