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09:56:01 | 发布者: 昆山市民政局 | 查看: 2212
根据《昆山市社会组织抽查细则》(昆民〔2017〕159号),昆山市民政局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分两批次共计完成66家社会组织的抽查工作,合计发出行政指导文书6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组织积极回应,落实举措扎实整改,整改报告提交率达86.3%,66家组织及时纠正了共计114个相关问题。
截至8月底,在收到行政纠错书和行政警示书的26家组织中,19家已提交整改报告,并逐步落实整改措施;3家未积极响应抽查结果,将被列入异常社会组织名录;另有4家不具备法人条件、无法持续运营的组织选择主动注销,其中1家已完成注销手续,剩余3家正处于注销流程中。
市民政局发出的全部行政指导文书按情节轻重,分别包括鼓励反馈书、行政提示书、行政纠错书及行政警示书,收到行政纠错书与警示书的组织均须在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其他组织也应对照指导意见,积极主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完善内、外部治理。
后续昆山市民政局将会酌情对整改落实情况较差的组织进行复查,抽查工作融指导于监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希望各社会组织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昆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