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1 11:24:37 | 发布者: 来源:社会与公益杂志 贺志峰 | 查看: 4186
20世纪以来我国两波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
——来自E.M.罗杰斯的框架
刘振兄在《略论中国社会工作的“历史问题”》中提出了我国社会工作史研究的一个基本本题,即“社会工作这么一个缘起于西方的专业何时、何地、因何(以及以何种方式)进入中国?”并将1917年上海沪江大学建立“沪东公社”看做社会工作起步的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的敏感是进行历史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刘振兄的文章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同时文章也部分地回答了他提出的基本问题。然而,笔者认为对社会工作史的考察,不仅需要以时间轴来陈述史料证据,更需要理论指引下的历史重构或再诠释,这样才能更深入地回答上面提到的基本问题。故而,本文尝试从创新扩散模型来诠释20世纪以来中国大陆专业社会工作(包括专业教育、实务与政策)的发展历程,从时空背景来看,存在两波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时期,第一波从20世纪初到50年代中期,第二波为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这两波发展呈现出断裂发展而非接续发展的特征。
一、舶来品社会工作的发展:罗杰斯的扩散框架
20世纪以来,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在我国经历了两波专业意义上的发展,一些学术著作和教科书对此已有所介绍(张志丽,2016;王思斌,2015),并隐晦地将这两波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看成是一个接续发展过程,只不过中间有一个停滞时期。但笔者却认为这两波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之间并非接续发展,而是断裂发展,它不仅体现在时间上的中断,更体现在发展性质的截然不同。为论述这个观点,本文将把“专业社会工作”看成是一种“创新”的类型,借助创新扩散模型来探索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两波扩散过程,同时,回答刘振兄提出的社会工作史研究的基本问题。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做探索性分析,肯定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请各位茶座友人批评指正。
创新扩散模型由E.M.罗杰斯(E.M.Rogers,1995/2003)在《创新的扩散》一书中提炼而成,它是一个涵盖扩散影响因素的一般性框架,有助于考察社会变迁的微观过程(Rogers,2004)。扩散指的是一项创新在一个社会系统成员之中经由某些沟通渠道随时间而传播的过程。扩散由四个主要元素构成1)创新:是指个体或组织感知到的新颖商品、服务、实践或想法等。当一项创新具有“更大的相对优势、更多的兼容性、更少的复杂性、更大的可试用性以及更大的可观察性”时,其会被更快采用。同时,创新在用户使用及实现过程中会发生改变或修改,出现“再创新”。2)沟通渠道:是指信息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传递方式,包括大众媒体管道、人际管道、互联网管道以及其他的信息共享形式。3)时间维度:它包括个体或组织的创新-决策过程、受众采取创新的早晚、某体系对创新的接受程度。4)社会系统:是指一组需要面对同样问题、有着同样目标的团体的集合,包括个体、非正式的小群体、组织或者子系统。社会系统的结构、价值规则、创新决策模式、意见领袖与创新推广机构、以及创新结果等影响扩散过程。
二、第一波扩散:外国势力影响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第一波专业社会工作的扩散从20世纪初开始,到50年代中期结束,时间跨度大致落在中华民国时期,同时,也落在美欧专业社会工作快速专业化、学科化时期。民国早期的经济、社会、知识和文化深受外国势力的影响(费正清,2007),其中,传教士及其传教活动就是外国势力的表现之一,他们多来自于欧美等国,以美国居多。传教士受到治外法权的保护,几乎深入到中国的每一个角落。外国宗教团体以福音宣讲活动为主,但也从事教育、医疗与慈善等活动。在高等教育方面,北京的燕京大学、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南京的金陵大学、济南的齐鲁大学是当时几所规模最大的教会院校;中国西式医疗教育也是从布道会医务工作中派生出来,其中以北京的协和医学院为代表。美国模式的教育经由美国的教会学校和从海外留学归来的中国知识分子被介绍到中国的中学和大学(苏珊娜·佩珀,2007:173)。在30年代,教会大学日益把其课程世俗化,并且其教职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也随之中国化,但其外来的特征仍然保留着(费维恺,2007:159-170)。故此,民国时期的高等教育具有鲜明的美式教育烙印,其中社会学或社会工作教育亦如此,从刘振(2013:125)整理的各大学系主任的教育背景可见一斑。
教会学校、医院与机构推行的社会工作教育与服务多集中在大都会地区,而广大的中国农村却鲜少有社会工作者的足迹。在面对农村经济日益走向衰落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知识精英(包括留学派与本土派)发起了一场以乡村教育为起点,以复兴乡村社会为宗旨的乡村社会改造运动,史称“乡村建设运动”。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晏阳初的定县平民教育试验区、陶行知的南京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和江苏宝山师范学校、梁漱溟等人创立的河南村治学院和山东邹平乡村建设研究院等,乡村建设运动对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夏建中,2015:59),同时也得到当时国民政府的支持与协助。无论是传教士在都市区推行的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还是中国知识精英在农村发动的社会改造运动,本质上都是期望将西方的知识与经验扩散到中国的社会文化中去,从而能够扎根结果。但整体来看,这一波的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并是不那么成功,1940年以后,教会的社会工作移植逐渐进入尾声,国民政府开始重视社会工作教育,但也仅在少数学校发展,社会工作知识与经验的累积也很有限(林万亿,2002:112)。乡村建设运动因对当时农民需求定位不准确而出现乡村(农民)不动的困局。
第一波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的扩散在50年代初期彻底终结,一方面建国后有些社会工作者移居海外,如张鸿钧前往联合国工作。有些随国民政府去了台湾,如谢徵孚、刘良韶、邱玉阶等。留在大陆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改行(林万亿,2002);另一方面到1952年末,大多数的外国教职员和行政人员离开了中国,所有私人控制的学校被取消(苏珊娜·佩珀,2007:180),同年,在院校调整中社会工作专业也被取消。
三、第二波扩散:国家管控放松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建国以后,在高等教育领域,民国时期留下的西式教育(或直接说是美国模式教育)逐渐被苏联模式教育所取代,同时又吸收了共产党人在边区积累的群众教育思想,这三种不同传统的影响共同形塑了新中国的教育秩序,影响至今(苏珊娜·佩珀,2007:168-197),苏联模式教育偏重技术与工程类专家人才的培养,人文社科教育也仅局限在思想政治类课程上。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几乎所有的社会服务都是通过组织管道来实现的,政府承担了几乎全部的社会福利服务的的职能。无论是在教育或实务领域,专业形态的社会工作都失去了发展的空间,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1952年到1988年这个期间并不存在社会工作专业(王思斌,2015:55-56)。
1978年改革开放后,整个中国进入了转型时期,在经济、社会与文化等领域逐渐放宽管制,此时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也开始步入第二波扩散时期。在社会工作教育方面,1988年社会工作专业在北京大学得以恢复重建,由于受到专业师资的短缺限制,再加上社会需求并不旺盛,到20世纪末中国也只有28所本科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贺志峰,2016),且师资几乎从其他科系转型而来,如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公共(行政)管理,甚或哲学等科系。尤其是在2000年后,社会工作专业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在高校获得了爆发式成长,社会工作专业职缺由其他专业来填补的现象更为严重。需要指出的是,专业规模成长的动力来自于政策与利益刺激,而非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需要。故而,从师资的教育背景可以看出,中国的社会工作学者与国际社会工作学界的联系较弱。对纯西方式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解与体验多经由教材翻译与港台交流获知,对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理解也多局限在个案、小组与社区三大方法上,这从MSW毕业论文题目可见一斑。
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社区(居委会)逐渐承担起某些原属单位的福利功能,但社区中的福利工作者多由非专业人士承担。虽然他们也在不断地透过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来彰显专业性,但实质的专业效果却饱受争议。在特定人群服务领域中,半官方的群团组织基本处于垄断地位,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与服务。在上海、广东等省份,社会工作职业与专属岗位得到了开发与发展,但整体上都依附于政府或半政府,故而出现“嵌入发展”、“让渡空间”或“组织吸纳”等术语来描述此类现象,经过学科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与行政之间打转与徘徊,无法将两者融合贯通。
四、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接续扩散?抑或断裂扩散?
整体而言,第一波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为外生性附带扩散,它是由外国传教团体基于福音传播目的而附带开展教育、医疗与慈善等活动,它们创建教会院校和医院,进而带动西方式专业社会工作的移植。在此过程中,大量留学归国人员继承了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扩散的任务,但由于院系数量少,实务领域多集中都会区,再加上所采用的专业方法与当时中国实际情况脱节严重,专业社会工作扩散的效果并不理想。在20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系统的巨大转变,专业社会工作与新的社会系统不再兼容性,故第一波专业社会工作的扩散在中国大陆戛然而止。第二波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为内生性间接扩散,它是由本土非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在高等教育领域设置社会工作专业起步的,透过自身试错以及港台管道不断积累教育与实务经验,同时,调整后的社会系统结构、规则等与专业社会工作更具兼容性,相对传统助人模式更具相对优势。故而,从创新扩散的四要素来看,第二波专业社会工作的扩散与第一波扩散在性质上完全不同,是两个断裂扩散的过程,纵使两波扩散有接续的痕迹,前者对后者的影响也非常微弱。
需要指出的是,两波扩散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也是不同的,第一波扩散的“专业社会工作”,更多的是移植或照搬同时期的美式专业社会工作,目前台湾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可以间接证实;而第二波扩散的“专业社会工作”,是一个混合杂交体,至少是教育圈、实务圈与政策圈对专业社会工作不同的想象与实践的混合,且正处于磨合碰撞的过程中,这可能是一个顶着“专业社会工作”名义的再创新过程。
作者信息:贺志峰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讲师;台湾大学 社会工作博士候选人
参考文献:
[1]孙志丽:《民国时期专业社会工作研究》,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2]王思斌 主编、熊跃根副 主编:《社会工作导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3]E.M.罗杰斯著,唐兴通等译:《创新的扩散》,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年版。
[4]E.M.Rogers: A Prospective and Retrospective Look at the Diffusion Model, Journal of Health Communication, 2004(9):S1,13-19.
[5]费正清:《导言:中国历史上的沿海与内陆》,载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6]苏珊娜·佩珀:《新秩序的教育》,载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7]费维恺:《外国在华势力》,载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8]刘振:《试论留学生对民国社会工作教育本土化的贡献》,《社会工作》2013年第04期。
[9]林万亿:《当代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
[10]夏建中:《社区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1]贺志峰、古允文:《全球化下的台湾社会工作:迈向真正的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类)》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