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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三项督改机制加强社会组织抽查闭环管理

2019-03-28 09:38:24 | 发布者: 昆山市民政局 张慧 | 查看: 2917


2017年以来昆山市民政局已完成五个批次170家社会组织的抽查工作,根据被抽查组织违规情节轻重,分别发出行政提示书、行政纠错书、行政警示书等共计170份行政指导文书。为紧密跟踪被抽查组织的后期整改情况,加强对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绩效管理,市民政局建立纠错承诺制、纠错报告制、复查督改制等三项机制,实现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一是纠错承诺制。被抽查组织在收到“行政纠错书”或“行政警示书”之日起,须在一周内向民政局递交“纠错承诺书”,承诺在后续的两个月时间内,针对行政指导文书罗列出的问题,逐一纠错和整改。截至目前,承诺书上报率100%


二是纠错报告制。被抽查组织必须在“承诺书”设定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纠错报告书”,纠错报告书必须针对行政指导文书中罗列的问题,逐一写出纠错的举措、落实的内部程序、纠错结果以及相应的佐证资料,以真实有效的资料佐证纠错的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被抽查组织纠正各类错误共计210个,办理注销14家。


三是复查督改制。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承诺书、报告书,消极应对民政局发出的行政指导文书的组织,联合抽查组会将该组织纳入复查名单,以实地复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强调纠错要求,民政局视情启动执法程序,立案执法,严肃行政监管。截至目前,仅1家组织因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而被民政局行政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