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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资助办法

2016-06-29 13:52:09 | 发布者: 昆山社会组织 | 查看: 1442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昆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昆民〔2016〕90号),昆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资助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中规定,区管委会、镇政府为申请主体,资助对象为区镇、片区主导建立的区镇级公益坊和社区级五彩益家。文件中对申请资助的条件、资助程序、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区镇、片区建成后的公益坊,经验收可申请一次性资助;建成后的社区五彩益家,经过现场评估考核,可连续五年申请运营补贴。


根据昆山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方面的规划,区镇公益坊着力是培育发展与辖区问题、需求相匹配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集中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共同致力于辖区内社会问题的解决、文明社会的建设。社区五彩益家是社区居民群众策划社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致力解决社区公共事务的共同家园,旨在促进社区融合与文明程度的提升。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全市“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示范引领、集散统筹、公益宣导等功能。(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