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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正有序稳步脱钩——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

2016-08-29 09:53:39 |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报》 | 查看: 1119


8月24日,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动员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主持了会议。随后又主持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培训班并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作政策辅导说明。会后,廖鸿副局长就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接受了中国社会报记者专访。



记者: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前,试点对象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廖鸿:截至目前,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有近800家,共涉及57个业务主管单位。对于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主要由各业务主管单位按比例推荐。在各业务主管单位推荐基础上,联合工作组于去年11月和今年6月,分别公布了第一批148家和第二批144家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记者:作为备受关注的一项工作,脱钩试点是如何开展的?


廖鸿:每一批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试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都要严格经过五个步骤。


一是制订脱钩实施方案。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对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摸底调查基础上,逐个制订脱钩实施方案。二是核准脱钩实施方案。民政部对各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进行核准,下发核准函。三是制订脱钩事项具体方案。各业务主管单位收到民政部核准函后,推进制订所有脱钩事项的具体方案,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各个脱钩事项都要形成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四是批复脱钩实施方案。民政部按程序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报联合工作组批复。五是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批复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并向民政部报送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


记者:为有效推进相关试点工作,联合工作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哪些工作?


廖鸿: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脱钩总体方案》)以来,联合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围绕脱钩试点重点,有序稳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脱钩试点的研究部署。国务委员王勇先后两次主持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作出系统部署。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两次召开办公室会议,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专题工作会议,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成立了14个中央部门参加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民政部作为脱钩试点工作牵头负责部门,专门成立了脱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立国部长担任组长、顾朝曦副部长担任副组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担任办公室主任。参加第一批试点的36个业务主管单位也基本都成立了专门工作协调机构。


三是推动出台系列配套文件。按照《脱钩总体方案》的要求,各有关部门牵头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外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负责人、财务资产、行政办公用房等10个配套文件。


四是加强试点工作指导服务。统一编印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资料汇编》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政策问答》,为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参考。 


记者:作为试点工作的关键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廖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第一批14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有145家正式报送了脱钩实施方案和基本情况表。从报送脱钩事项情况来看,5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代管了23个事业单位,涉及事业编制675个;57家与其他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存在代管协管挂靠关系,7家与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合署办公。1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能47项,4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之外行政职能11项。


为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对脱钩实施方案核准批复程序进行了细化,形成了形式核准、实质批复两步走的操作办法。民政部从材料要件是否齐全、方案内容是否完备、脱钩举措是否明确、脱钩安排是否稳妥、脱钩事项是否“应脱尽脱”等方面,对145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进行了核准,核准率超过148家总数的98%,有力推动脱钩工作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目前,第一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全面转入方案批复和组织实施阶段。 


记者:试点工作是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廖鸿:目前来看,试点工作总体推进符合预期。但这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利益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在方案制订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脱钩试点推进困难较多。在落实业务主管单位主体责任过程中,个别部门对脱钩改革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应履行的相关职责提前撒手;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对资产清查核实及属性界定等配套政策不理解,对脱钩后自身发展信心不足,对脱钩改革存在抵触心理。


二是有关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部分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落实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有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比如,“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仍执行原定政策”在脱钩后如何执行,脱钩后协会商会工作人员进京指标、工作居住证办理、职称评定等保障措施如何落实等。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亟待建立。如何尽快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对脱钩后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迫在眉睫;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信息公开以及年度报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亟待建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制定等法制保障工作,亟待提速。


四是实质性扶持政策还不健全。当前,对于如何加强对脱钩后协会商会的扶持,还缺乏实质性规定和专门政策。如何实现“让先参加脱钩的协会商会不吃亏”,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相关激励、扶持脱钩改革的措施还存在缺位。 


记者:对于下一步的具体工作,目前有何安排?


廖鸿:目前来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和第二批脱钩试点已经在并行开展。为确保两批脱钩试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推进,我们已经进一步明确了进度安排。


对于第一批脱钩试点后续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有关部门审核文件的报送工作;收到联合工作组批复后,要抓好后续组织实施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送民政部。对于不能按期完成试点任务的,要向联合工作组提交报告,说明理由。12月10日前,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完成对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的成效评估。


对于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9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二批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订脱钩实施方案,填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并送交民政部核准。2017年2月28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经核准脱钩实施方案所涉及脱钩事项形成具体方案,并交由民政部按程序报联合工作组批复。2017年7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批复要求,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8月30日前,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对第二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