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动态

昆山市三类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引正式出炉

2016-10-31 13:49:44 | 发布者: 昆山社会组织 | 查看: 1386


近日,为加快形成政社分离、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昆山市民政局制定印发《昆山市社会团体法人内部治理指引》(昆民〔2016〕167号)、《昆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治理指引》(昆民〔2016〕166号)和《昆山市非公募基金会法人内部治理指引》(昆民〔2016〕165号)。


社会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是指社会组织建立的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为主体的,责任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以及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其中,社会团体作为会员制组织,其决策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或是监事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经营性实体,其决策机构为理事会,执行机构为行政办事处,监督机构为监事或是监事会;非公募基金会作为财团组织,其决策机构为理事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监督机构为监事或是监事会。三类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引中,分别就其各自章程的设立、组织架构的形成及权利与义务、财务管理、信息公开、党建工作等分章节进行了详细的操作性指引。(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科)